各区财政局、人社局及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:
根据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(江苏考区)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苏财会[2019]50号)精神,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(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)采用无纸化方式,定于2020年5月举行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坚持原则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;
2.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,以及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,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;
3.履行岗位职责,热爱本职工作;
4.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(含高中、中专、职高和技校)及以上学历。
二、报名时间及流程
(一)网上报名:2019年11月1日至30日。
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(含工作、学籍或户籍在本市的在职在岗人员、在校学生及其他人员),登录财政部统一网站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,或登录“江苏会计考试”,选择对应的辖区进行报名,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。
网上缴费:2019年11月1日至12月5日。
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,及时缴纳有关考试费用。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,视同放弃报名。缴费确认后,不再办理退费。缴费成功后,考生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收据,考试管理机构不再出具纸质票据。(提示:考生缴费完成后,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,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,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。)
依据苏价费函[2011]30号规定,江苏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:1、报名费,每人10元。2、考试费,每科6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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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声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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